中心首页  中心概况  中心队伍  体制管理  实验教学  网络教学  教学成效  设备环境  中心特色  科研实践 
今天是:
本地搜索:
 
 
当前位置: 中心首页>>体制管理
体制管理
 
运行机制

    一、开放运行情况

    根据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文件《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》及《天津农学院实验室开放工作管理办法》管理规定,实验室开放工作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,由教务处、科研处、财务处等有关部门协调组织实施,系教学与实验室工作主管负责人直接领导本系的实验室开放工作,采取以各系为主体、教务处督导协调的二级管理模式,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实验室开展多种形式的开放活动。

    1.教学内容开放:围绕所建立的实验教学体系,学生可根据教学大纲要求,在各实验模块和对应可选项目中选择,也可提出自定题目申请,由中心讨论、论证。鼓励学生参加由主讲教师组织的实验改进项目或教师的科研项目。支持学生到实验室进行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。

    2.管理形式开放:实验室的资源(含开放项目名称、实验室及开放方式、指导教师、面向专业、所能接纳的学生数、申请人条件等信息)在网络上公布,学生可根据资源空闲状况和自身条件安排实验时间。学生完成开放实验项目,其实验报告应由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签字,作为对开放实验室进行考核和学生学分认定的依据。

    3.实验器件和场地开放:实验教学中心具备开放条件在完成必须的实验后,全天或部分时间开放,实验室应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的准备工作,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。

    4.实验时间开放:根据实验课教学的需要,允许学生在课余、周末及假期利用实验室的资源,进行实验项目。每周开放5-7天,每天开放8小时,特殊情况下可提前预约,适当延长。

    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实行开放式运行管理,下设实验室全部实行开放制度,在保证实验教学需要的前提下,向全校其他教师的科研项目提供服务。对于以科技竞赛、创新活动等利用开放实验室进行的,学院或各系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,每年从学校经费专项用于实验室开放。为了提高运行效率,中心在人员、仪器设备、实验设施、教学安排等方面实行集中管理,实现资源共享、人员合理流动,确保实验室开放运行效果。

    二、管理制度

    科学的管理制度是提高运行效率的有效保障,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非常重视中心管理制度建设,中心一直秉承管理出效益的原则,根据多年实验教学经验积累、实验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现有学校管理规章制度,因地制宜,制定了符合本中心发展的管理规章制度,逐步建立、修订了各项规章制度,使实验室的运行、资源共享、人员配置、安全卫生等日常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。中心将相关的上级文件和各种规章制度汇编成册,形成了比较全面的实验教学管理档案,使得中心建设得到顺利的发展,实践教学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,实验安全得到了明显保障,实验效果得到显著提高,实验开出率达到100%,实验经费使用减少,综合实验和创新设计性实验数量明显增加,教师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,学生的实验氛围得到显著提升,使得实验中心的学习气氛更浓。

    三、考评办法

    1.对中心的考核

    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建立了多元化教学效果评价体系,对各门实验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。每年通过在校学生、毕业生和教师综合调查问卷、网上反馈、座谈和教学检查等方式对实验课教学效果进行考核,并及时向师生反馈和沟通有关问题,逐步改进实验教学。考核指标包括实验教学大纲、实验纪律、学风、教风、实验质量等,能对实验教学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,促进中心认真搞好实验教学改革,改善教学环境。

    2.对实验教师的考核

    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对在编教师进行年度考核,考核分为“德、能、勤、绩”四个方面,从不同角度考核教师一年来的工作质量。教师工作质量的评定,分为两个层面:

    一是教学工作“量”的考评。包括理论课与实验课教学、指导研究生或本科生毕业论文、发表论文、参与教学改革项目、参与科研项目、指导大学生科研创新活动、相关学科竞赛等。

    二是教师工作“质”的考评。主要根据教学效果的评价、科研与教学获奖、论文检索情况、授课竞赛等进行奖励。其中,教学效果的评价与理论课程一样,实行学生评教与专家评教综合评价体制。

    四、质量保证体系

    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建立了一整套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,实行实验课程教学质量动态监控。2001年学校制定的“天津农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”(农院教(2001)20号、农院人(2001)16号)第三条提出,为克服以往单一评价方式的局限性,使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尽可能全面、公正、合理,根据教学质量评价的内容,从对有利于被评价者做出客观评价的角度出发进行评价。评价方式主要包括:学生、系(部)领导、教学指导委员会、督导委员会及教研室(实验室)评价五个方面。每一方面的评价参加评价的人员不得少于3人,否则评价视为无效。

    学校教务部门和经济管理系定期对实验课程开设情况进行检查,尤其是对青年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。利用教务管理系统,要求学生对每门课程的老师进行网上评教。中心所在的经济管理系每学期召开多次师生座谈会,广泛征求学生对实验课教学的意见和建议。

    五、运行经费保障

    天津农学院重视实验教学工作,《天津农学院实验室开放工作管理办法》和《天津农学院关于实验室经费投资使用管理的规定》,在实验教学经费方面予以保障,确保实验教学工作能够有效运行。明确规定了学校要保证实验教学运行经费的足额投入和专款专用。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有稳定的教学设备费、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费、实验室改扩建等经费。中心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日常教学运行费的使用管理办法,所有教学经费实行专款专用,保证了教学的正常运转。

 

 

 

 

天津农学院版权所有 © 2004--2019 津ICP备14005838号 津教备0110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