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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 

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
2022-04-14 10:36  

   

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:  

根据《市教委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天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》(津教政办﹝2022﹞25文件要求,为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我校实验室有序运行,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 

一、工作要求  

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,各学院要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安全红线意识,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,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,完善各学院实验室危险源管控的管理体系,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为抓手,以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为目标,掌握防范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,各学院要扎实开展加强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,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“全过程、全要素、全覆盖”排查,重点做好易燃、易爆、易制毒化学品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。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发生,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、科研环境。  

二、工作安排  

(一)自查自纠阶段(2022年4月)  

1. 各二级学院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,结合自身实际,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,参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2)》(附件1),组织对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。  

2. 学院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,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,做好整改记录,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,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。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,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。  

3. 二级学院与4月15日之前,将《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》、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(2022年)》这2个文件的电子版发送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,邮箱:2765821607@qq.com  

(二)现场检查阶段(2022年5-6月)  

1. 学校检查阶段2022年5-6月,学校对各二级学院逐一开展检查:  

1)查阅支撑材料。检查二级学院提供的实验室制度建设材料、责任体系建设材料、安全应急演练及应急预案、开展的安全教育培训材料、危险品使用台账、仪器使用情况等记录。  

2)现场查看。参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2)》(附件1)对实验室开展现场检查。  

2. 市教委检查阶段2022年5-6月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学校开展检查工作。具体检查的实验室由专家组现场抽取,各二级学院应积极配合。  

(三)整改总结阶段(2022年7-8月)  

各二级学院收到书面整改通知书后,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后提交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(提交实验室安全整改总结报告时间另行通知)。  

(四)回头看阶段(2022年9-10月)  

1. 学回头看阶段  

学校根据前期检查情况进行回头看,重点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,确保安全隐患整改横到边、纵到底、落到实处、取得实效。对于安全检查工作敷衍了事,存在较多风险隐患且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学院,学校将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。  

2. 市教委回头看阶段  

市教委根据前期检查情况,在全市高校组织安全检查入校回头看。  

联系人:王瑞李庆霞  

联系电话:13932698679  

 

附表:  

1.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(2022年)  

2.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(2022年)  

3.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 

 

教务处、科技处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242 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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