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保证2021-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,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相关教师,根据该学期的相关教学计划和安排并结合学科专业建设发展情况,准确、及时填写该学期内所需的实验教学低值易耗品需求计划,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填报要求
1. 请按表格要求填写实验室低值、易耗物品购置计划报表(见附表1)。
2. 各教师在制定实验教学低值易耗品需求计划时,须以实验教学管理系统中项目基本库的实验项目所需耗材为依据。请认真检查所购物品的库存量并上报,严禁过量(超范围)购买低值易耗品。同时,请各学院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管理,强化教师及学生的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,杜绝不必要的浪费和人为损坏。
3. 实验教学所需化学品的采购,须按照《天津农学院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》、《关于正式运行天津农学院化学品管理平台的通知》等文件要求执行。其中,易制毒、易制爆等管制化学品的采购,须由教务处报公安部门审批和备案,请各学院严格审批采购数量,并于计划使用前一个月向教务处申报。
4. 购置计划一旦被审核批准后,原则上不得更改。如因教学计划调整等原因,原计划内的需求量减少或者不需要的,应及时向教务处说明;如需增加计划表范围以外耗材的,应提前向教务处提交申请报告和说明情况,经审核后,按照学校相关采购程序采购耗材。
二、报送时间
实验教学低值易耗品需求计划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统计,各学院统计数据于2021年12月6日前,将纸质版、电子版(附表1)交到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统计汇总。(地点:主楼1003室,电话:23869262,联系人:王瑞、李庆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