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:
按照《市教育两委关于2020年全国“两会”期间开展校园安全稳定专项检查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天津农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复课复学工作,为切实做好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,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,营造良好的实验教学环境和秩序,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。现就各学院的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
1、检查范围:全校各级各类实验室
2、检查内容:实验室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、危化品规范使用与处置情况、安全设施建设情况、安全教育及应急预案设立情况、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。
3、工作安排
(1)各学院自查自纠阶段(2020年05月22日——06月05日)
I、各学院对照“天津农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表”(附表1)深入开展实验室的安全隐患自查工作,不留死角、不存盲区。
II、各学院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建立隐患台账,立整立改并做好记录,短期无法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。
(2)学校检查阶段(2020年06月08日—2020年06月18日)
学校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组对各学院实验室逐一开展现场检查工作,具体内容如下:
I、查阅材料。检查二级学院提供的实验室制度建设、责任体系建设、应急预案、安全教育情况、危险品使用台账、仪器使用情况等记录。
II、现场查看。参照“天津农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表”对实验室开展现场检查。
III、整改与复查:学校将对本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实验室提出整改要求,相关实验室在限期内进行整改。学校将组织进行复查。
二、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
1. 各单位要结合疫情防控期间复课复学工作,站在讲政治的高度,充分重视此次检查工作,全力确保全国“两会”期间校园安全稳定。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统一组织和领导,认真开展自查。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记录、整理,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,不能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,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,并向主管部门报告。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要牢记“安全工作重于泰山”并结合“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,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的实验教学、科研环境。
2. 各学院要以国内近年来实验室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为警示,结合本学院特点举一反三深入排查、认真整改,严密防范类似事故发生。进一步明确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责任,化学品的领用、存放、使用、回收全过程符合规范,确保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;同时加强实验废弃物临时存储、加强口罩手套等有害物临时存储的管理工作。各学院对各自实验室的老旧电器及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摸排,对超服役期的电器仪器设备、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维护的设备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报废、定期检测维护、更新处理,及时排除老旧电器造成的安全隐患。
3. 各学院要牢固树立“隐患就是事故,事故就一定要处理”的理念,从思想、行动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并将其作为校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。力争通过此次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,努力营造一个安全、和谐的实验室环境,不断推动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向前发展。
教务处
2020.05.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