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配合国庆期间(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0月7日)实验室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,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,保障校园、师生员工安全,请各学院结合本部门实际,规范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。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1. 国庆假期期间需要开放使用实验室,应由使用人填写《天津农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经学院审核通过后,方可使用。相关教师、实验室负责人(安全责任人)应做好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应急方案培训。
3. 各学院填写《天津农学院假期实验室信息情况汇总表》(见附件2),并于9月30日下班前之前将汇总表交到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(电子版)。
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国庆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严格落实责任制度,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。
教务处
2019年9月30日